湖州市赵孟�\少儿书画院章程?xml:namespace>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湖州市赵孟�\少儿书画院(简称书画院)。业务主管部门湖州市少年宫,为湖州市少儿书画艺术的学术专业团体,由湖州市宣传部、湖州市文联、共青团湖州市委联合授牌。 第二条 宗旨:热爱党、热爱祖国,遵循“双百”方针,强调素质教育,引导少儿书画健康发展,培养跨世纪艺术人才,弘扬祖国传统文化,促进社会�饕寰�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任务 第三条 团结全市少儿书画工作者,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展示成果。 第四条 促进全市少儿书画创作与教学活动,培育少儿人才。 第五条 加强对少儿智力和综合素质培养教学方法�奶教帧� 第六条 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先进科学的少儿书画教学思想、方法。促进全市少儿书画创作水平。 第七条 活动方式主要包括:举办全市少儿作品的展览(含参加各级各类书画赛、笔会等),编辑优秀少儿书画作品集等,介绍本院成员活动及作品,提供学习资料和展示机会,进行学术交流、技艺切磋。 第三章 组织 第八条 本院的院委会为总决策机构,由正、副院长、正、副秘书长及委员组成。院长:吴晓勇;副院长:潘聪;秘书长:陶慧丽;副秘书长:陈建品;理事:吴加、钟鸣、王蕾,湖州市少年宫主任张建萍任名誉院长,全面领导本院工作,副院长由院长推荐并经院委会集体讨论产生。 第九条 书画院聘请团市委、市文化局、市教育局领导及德�咄�重的书画名家担任顾问和名誉院长,邀请省市有关专家担任艺术指导。 第十条 院委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贯彻执行国家文艺方针、执行主管单位决议; (二)研究、制定书画院的活动计划�� (三)决定书画院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四)制定书画院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书画院活动经费来源:向政府申请,湖州市少年宫拨出,社会资助,院士交纳的院士费,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章 院士的职权和义务 第十二条 入院条件:承认本院章程,在书画方面有一定的专长,年龄在7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并经通过招考等成为本院院士。 第十三条 院士权利: (一)参加本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对本院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成绩突出者可获得各种奖励,并将作品推荐给各类报刊、杂志,优先参加各级各类书画竞赛及交流等活动。 (四)为院士提供举办个展、联展的机会。 (五)退院自由。 第十四条 院士的义务: (一)遵守本院章程,执行本院决议,维护本院荣誉。 (二)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任务。 (三)及时向本院报告创作成果和获奖情况。 (四)按时交纳院士费。 第五章 院士的招募 第十五条 书画院每年暑期招考预备院士,招考的具体时间及内容以当年的招考简章为准。 第十六条 书画院以公平、公正、严格的态度做好招考工作。 第六章 章程修改和程序 第十七条 对书画院章程的修改,必须经书画院院委会超过半数成员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 修改的章程须在书画院院委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实施。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院��会共同制定。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院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