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州 市 青 少年 宫 协 会 湖宫协〔2017〕3号 关于开展湖州市青少年校外教育首批专业带头人培养 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各县区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 为进一步加强湖州市校外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区域性师训工作专题会”的工作部署,经湖州市青少年宫协会研究决定,在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开展首批市级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市级宫不超过3人,县区级宫不超过2人,有分宫的单位,其分宫按县级宫数额申报。 确定为湖州市青少年校外教育首批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的总名额不超过15名。 二、选拔对象范围 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45周岁以下在编在岗教师(含劳动合同制)。 三、选拔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热爱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现正从事青少年校外教育专业教学工作。 2.有�炝肥褂孟执�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或组织分管教育教学的能力。 3.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本科及以上学历(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至本科在读)。②曾获省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课题、论文、业务竞赛、学生团队赛等)。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能积极组织带头开展本学科的教学教研工作,在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学科教学中起带头、示范作用,同行公认。 四、推荐选拔办法 1.申报 申报采用个人自荐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办法。教师根据选拔条件自愿申报,所在单位审核确定人选后,填写《湖州市青少年校外教育首批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表》,上报湖州市少年宫培训部。 2.审核、评定 湖州市青少年宫协会按照市青少年校外教育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组织领导组对这次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综合评议后择优确定人选,并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1.湖州市青少年校外教育首批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选拔和培养工作是落实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引航工程”的要求,各青少宫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积极发动,切实推荐出有培养前途和潜力的优秀人选。 2.各青少年宫推荐人选时,要把师德放在首位,突出工作实绩,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3.为保证推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青少宫请于3月30日前将《湖州市青少年校外教育首批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表》寄送至湖州市 少年宫培训部317办公室(湖州市龙王山路市博物馆旁)吴燕, 电子稿同时发送至邮箱892619346@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湖州市少年宫培训部,联系人:吴燕,联系电话:0572-2399905。 附件: 湖州市青少年校外教育首批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表 湖州市青少年宫协会 2017年3月12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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