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人社发﹝2018﹞2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文件规定和要求,湖州市少年宫决定拟通过交流的方式商调事业编制财务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湖州市少年宫:湖州市团市委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办公地点位于湖州市仁皇山新区科博中心。主要承担公益性校外教育活动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财务岗位共1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岗在职国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大学本科学历,具有财务上岗资格证书,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4.具有教育教学经历者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20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湖州市少年宫财务+姓名”)到专用邮箱814276077@qq.replacement_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采用现场面试加笔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记分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成绩,成绩最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湖州市少年宫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商调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湖州市少年宫网站(replacement_http://replacement_www. huzhouqsng.replacement_com,通知公告)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共青团湖州市委(办公室):0572-2398617;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2399908 附件:湖州市少年宫商调事业编制财务人员报名表 湖州市少年宫 20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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